书记校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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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920001
标    题 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排序依据的咨询与建议
性    别 男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我是机电学院学生。冒昧给您写信,是想就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排序依据,提出一点咨询和建议。如有打扰,请您谅解。
        近期我关注到学校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2025-2026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写道: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轩育才奖学金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均以参评学生评审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为评审依据。”
同时,该通知在“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中规定:“其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分别为前30%、40%、50%,同时,学年度学习成绩必须居班级的前25%、35%、45%。”
      《池州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25〕39号)规定的申请条件为:“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学生数前20%,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课目,综合测评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由此我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文件规定评选“以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为评审依据”,且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同时设置了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两个维度的要求,那么在最终确定获奖名单时,这两个排名应当如何衔接?
我了解到,在实际评选过程中,部分班级的操作方式是:将综合测评排名作为资格审查的门槛,最终排序则完全按照学习成绩排名进行。如果这一操作方式属实,那么“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最终择优阶段实际上没有发挥作用。这与校学字〔2026〕40号文件中“以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为评审依据”的表述是否一致?
因此,我斗胆提出两点建议,供学校参考:
1. 在评选细则中进一步明确“资格审查条件”与“最终排序依据”之间的关系,让评选标准更加清晰、透明;
2. 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中,能否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与学习成绩排名共同作为最终排序的参考依据,使两个排名在择优阶段都能发挥作用。
我知道评选工作复杂且名额有限。写这封信,并非质疑评选的公正性,而是希望学校的评奖评优制度在执行层面能够与文件规定保持一致,让“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两个标准真正结合起来,引导同学们全面发展。无论结果如何,我都尊重学校和学院的决定。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排序依据”问题的回复

 

来信人,您好!

您向校长信箱反映“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排序依据”的问题,学校高度重视,批示学生处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结果是奖学金评审的依据。《池州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25〕39号)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须同时具备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学生数前20%、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课目、综合测评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等条件,也就是说,两个排名首先都是资格条件,只有在两项条件均符合评审范围的学生中,方可进入择优推荐环节,推荐学生要做到“优中选优”;对学习成绩位次靠前且符合条件而未被推荐的学生,须另附专题报告说明理由,且理由要充分。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2025—2026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26〕40号)明确,学习成绩按评审学年度所修课程成绩学分加权计算,综合测评以评定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总分之和排序。优秀学生奖学金须同时符合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分别为前30%、40%、50%和学习成绩居班级前25%、35%、45%,且评定学年所修课程无补考科目,具体参照《池州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按《池州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25〕39号)规定的条件执行。在同时符合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两项条件的学生中,由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经班级集体评议、班级和学院公示、学院集体审议并报学校审定后,学校再进行集中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如在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或学生处反映,我们将及时核查并予以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张敏、江鹏,联系方式:0566-2748719

学校奖学金评定:陆蓓,联系方式:0556-2748875

 

学生处

2026年9月22日

处理对象 校长信箱
处理时间 2026年09月22日